线上德扑常规桌翻牌前的3Bet、4Bet
当对手在我们面前加注时,我们拿着一手可以玩的牌,可以选择跟注或者加注。那么我们什么时候应该加注呢?答案是当我们的牌足够强时。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学习一些术语。第一个加注被称为2Bet,第一个下注被称作3Bet。如果之后还有加注,那么就是4Bet。这个术语清晰地表达了加注的顺序。
假设在一个 NL桌上,每个玩家有 1000BB,盲注为0.5/1。第一个枪口位置加注33.5,MP/关刹位置弃牌。BTN3Bet到11,彩池16。盲注弃牌。枪口位置决定4Bet,Bet到35,彩池47.5。BTN可弃牌、跟注或5Bet。在筹码数量较多的情况下,例如 200BB或 30BB,5Bet不一定就是全压。但在较小筹码游戏中,5Bet常常被视为全压。
早期德州扑克中,玩家通常打得很紧。第一个加注代表了一张强牌,3Bet代表更强的牌,而4Bet或更多加注,基本就是 KK和 AA。然而,当在线扑克出现时,玩家倾向于使用较广的牌进行游戏。他们会在某些形式下使用更多Bet或去跟注4Bet,这说明他们拥有真正的强牌。这种游戏方式相对容易。
例如,在6人桌的BTN位置。每个人都弃牌到关刹位置,他第一个加注BetB。通过观察,你知道他在这种形式下打了20%的起手牌。你相信,如果你是3Bet他,他只会用4%的牌跟注或Bet你。这大约就是AA-KK,AK-AQ同花/非同花。你可以用任何2张牌去3Bet他,因为他75%的时候会弃牌。即使每次他跟着你输了,你还是可以盈利的。
假设你3Bet到9BB,计算如下:75%时你赢4.5BB,期望值是3.375BB,25%的时候你会输,期望值是-2.25BB。平均来说,你每次做一次,应该是1.125BB。这产生了一个新的3Bet策略:Light3Bet。大多数玩家经常先加注小对子、同花连牌、中等花牌等牌,但他们只会用最好的牌去3Bet,Light3Bet正是利用这种倾向,迫使对手弃牌,获得固定的价值,而不是与对手打翻牌后的价值。Light3Bet接下来是空心4Bet,利用了Light3Bet策略,只是向前迈进了一步。这种策略在高级桌子上很常见,几年后就学会了。今天,即使在微水平上,你也可以看到这种游戏。
翻牌前正确处理3Bet、4Bet,取决于你的筹码数量和对手的类型。Light3Bet策略处理起来并不难,只需要经过深思熟虑的第一个加注策略。
德扑平跟3bet和4bet!
对于德扑中的平跟3bet和4bet策略,关键在于理解为什么跟注4bet是必要的。通常,牌手认为4bet意味着大底池,但这可能导致错误的决策。事实上,跟注4bet有其策略价值:
价值4bet范围的底牌比3bet范围中的弱牌更强,这意味着即使被跟,对手也不会领先。
5bet能确保底池要么全在翻前投入,要么无人参与,削弱了3bet玩家的位置优势。
即使对抗强牌,4bet也有20%胜率,但对手可能需要多张公共牌才胜出,这减少了诈唬的威胁。
对大额筹码来说,5bet弃牌不易,对手会用较小的注额4bet,迫使策略调整。
随着牌手在有利位置平跟,对抗4bet的策略变得更加重要。4bet玩家不仅能破坏3bet的位置优势,还能在不利位置控制更大底池风险。因此,构建一个既能防御3bet又能在大多数公共牌结构下有效应对的平衡范围是关键。
分析范围时,需要考虑多因素交互,例如盲注玩家的反应对按钮位置的加注范围有很大影响。我们通过数学分析和试验错误的方式逐渐逼近理想的范围,确保每个步骤都逻辑自洽。例如,我们发现:
按钮位置的率先加注成功率不能超过62.5%,否则加注收益过高。
盲注玩家的3bet频率受限制,以保证对手有足够防守。
盲注跟注策略必须平衡,防止过激行为。
通过实际数据和预期值计算,我们可以设计合理的盲注防守范围,并持续优化以适应对手。即使不能达到完美,我们也能确保每个范围都有意义,并且在对抗策略中占据优势。例如,通过计算,我们发现即使面对可能的宽加注范围,按钮玩家的最弱牌加注仍需有策略性,以确保期望值平衡。
打德州的上海王被判刑了吗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刑事裁定书
(2021)沪02刑终289号
原公诉机关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王强,男,1974年12月5日出生于上海市,汉族,无业,户籍在上海市蒲淞南路108弄32号,现住上海市纪念路55弄108号501室。2014年8月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于2020年7月6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10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杨浦区看守所。
辩护人林子云,上海市震旦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陆友东,男,1975年5月25日出生于上海市,汉族,无业,户籍在上海市港沿镇齐成村齐村621号,现住上海市乍浦路326号508室。1994年7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13年6月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于2020年7月6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10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杨浦区看守所。
辩护人钱昌杰,上海市大公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被告人王静,女,1976年11月11日出生于浙江省鄞县,汉族,无业,户籍在上海市耀华路550弄32号503室,现住上海市许昌路1600号2310室。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于2020年7月6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10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杨浦区看守所。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审理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王静、王强、陆友东犯开设赌场罪一案,于2020年12月29日作出(2020)沪0110刑初1165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王强、陆友东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上诉人,听取辩护人意见,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根据被告人供述,证人冯莎莎、姚骏、王子华、胡蝶、石小妹、刘俊平、王春美、沈竹轩、顾丛乐等的证言、辨认笔录,公安机关的《工作情况》《办案说明》《检查笔录》《证据保全清单》《收缴物品清单》《行政处罚决定书》《提取笔录》《扣押笔录》《扣押清单》、手机微信聊天截图等证据判决认定:
2020年6月22日,被告人王静与“老吴”商定在王静租借的本市杨浦区许昌路1600号2310室开设网络“百家乐”赌博场所,被告人陆友东受“老吴”指使,提供“百家乐”账号、配钞,并在赌场中为赌客网络投注,陆友东代表“老吴”按洗码量的2‰提成。被告人王强负责为赌客“接和”、结算赌资并在陆友东不在场时为赌客网络投注。
经营一周后,王静按洗码量的2‰分给陆友东提成款1,950元。同年7月5日21时许,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民警对上址进行检查,抓获被告人王静、王强、陆友东及参赌人员冯莎莎等人,扣押配钞2.6万元、电脑机箱、电视机、参赌人员的赌资若干,现均已被收缴。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静、王强、陆友东以营利为目的,共同开设赌场,供他人赌博,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以开设赌场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静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判处被告人王强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判处被告人陆友东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三万元;扣押在案的涉案手机予以没收;责令被告人王静、王强、陆友东退出违法所得。
上诉人王强上诉称,原判决量刑过重。
王强的辩护人对于原判决认定的主要事实及罪名不持异议,但提出王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且未获利,应认定为从犯,原判决对王强的量刑过重,请求对王减轻处罚。
上诉人陆友东上诉称,其系从犯,原判决量刑过重。
陆友东的辩护人对于原判决认定的罪名不持异议,但提出陆友东系受人指使参与开设赌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应认定为从犯,请求二审法院对陆减轻处罚。
本院二审审理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与原判决相同。
本院认为,上诉人王强、陆友东以及原审被告人王静以营利为目的,共同开设赌场,供他人赌博,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且系情节严重。根据相关证人证言以及被告人的供述可以证实,在共同犯罪中,王强、陆友东的作用并非次要、辅助的,不能认定为从犯。原判决根据上诉人及原审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以及认罪态度等,所作的定罪量刑并无不当,且审判程序合法。故对上诉人王强、陆友东的辩解以及辩护人的相关辩护意见,本院均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董玮
审判员孙晔
审判员张鹏飞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八日
书记员张冠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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